科技日報記者 代小佩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共26條,對醫保騙保犯罪定罪處罰、政策把握等作出更明確的指引。
《指導意見》準確認定醫保騙保犯罪。明確醫保騙保刑事案件、醫療保障基金的范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及其他個人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方式及相關犯罪行為的定罪處罰,以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定罪處罰問題,確保準確認定犯罪。
《指導意見》依法懲處醫保騙保犯罪。要求依法從嚴懲處醫保騙保犯罪,重點打擊幕后組織者、職業騙保人等,明確從嚴從重處罰和從寬處罰的情形,強化全鏈條懲治醫保騙保相關犯罪,加大財產刑的力度,規范罰金刑適用,從嚴掌握緩刑適用,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和司法裁判尺度,確保“三個效果”的統一。
《指導意見》切實加強證據的收集、審查和判斷。強化公安、檢察、法院對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證據的收集、審查和判斷,明確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收集的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效力,以及醫保騙保犯罪涉案財物的調查取證、追贓挽損等內容,確保最大程度減少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規范健全行刑銜接機制,建立健全前期調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協作辦案機制。強化公安、檢察、法院能動履職,充分運用“三書一函”助力醫保騙保違法犯罪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健全完善防范醫保騙保違法犯罪長效機制。
本次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還發布8件依法懲治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犯罪主體涵蓋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醫藥公司代表、參保人、倒賣醫保藥品的“藥販子”及國家工作人員等。案例涵蓋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貪污等醫保騙保犯罪常見罪名。此次典型案例體現了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